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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照明检测仪器安装完毕-第三方检测机构

2024-12-14 16:10:22 150

GB 50411-2019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12项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2.2.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2、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3、照明灯具效率;

4、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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