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473-2022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

2025-05-30 09:35:0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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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遮光性和防眩光

台应具有遮光性,没有过度的眩光。对于正常工作位置的出光面相对桌面高度低于750mm的台灯,当人处于坐姿的位置时,人眼观察到的所有部件的表面亮度不应大于2000cd/m2。 


2、照度及照度均匀度

在制造商声称的正常工作位置以及适合读写作业的档位或范围内,台灯的光度应满足表1的要求, 且最大水平照度不应超过2500Ix。 

AA级光度等级:

最小水平照度,中心区域,照度值≥500Lx;总区域,照度值≥250Lx;

AA级照度均匀度:中心区域,≤3,总区域≤7;


A级光度等级:

最小水平照度,中心区域,照度值≥300Lx;总区域,照度值≥150Lx;

A级照度均匀度:中心区域,≤3,总区域≤7;


3、显色性

一般显色指数R。不应小于80。对于光源为LED的产品,其特殊显色指数R,应大于0。实测值不应低于声称值。 


4、相关色温及色容差

产品色坐标距离指定色温所对应目标色坐标值的色匹配标准偏差(色容差SDCM)不应超过5。 


5、LED台灯波动深度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不应高于IEEE std 1789-2015中“无显著影响”等级对应的限值要求。


6、闪烁

按GB/T42064的规定测得的PW和PlM(D),不应大于1,也不应超过制造商声称的P1和P ^(D)值。 

注:P2M(D是指通过光闪烁计测得的被测设备在施加电压波动条件下的照度闪烁指标。 

7、频闪效应

按IEC TR63158的规定测得的SVM不应大于1,也不应超过制造商声称的SVM值。


8、功率

实测功率不应超过额定输入功率的110%。 


9、功率因数

功率因数实测值不应比标称值低0.05及以上。其中: 

a)功率大于5W,不大于25W的台灯,标称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5;

 b)功率大于25W的台灯,标称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注:实测功率与额定输人功率相比,不小于90%且不大于110%时,按照额定输人功率来确定限值;当实测功率超出上述范围时,按照实测功率来确定限值。 


10、台灯对人体的电磁辐射

应符合GB/T 31275的要求。 


11、视网膜蓝光危害

按GB/Z39942一2021评估视网膜蓝光危害类别应为RG0 


12、噪声

含有灯的控制装置的台灯在正常工作时,噪声不应大于2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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